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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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关于启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并为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供支撑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燕大校字〔2023〕78号)文件要求,2023年7月-10月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自建工作目标及基本任务

依据审核评估范围和重点,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全面开展自评自建工作,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学院、专业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完成教学档案归档规范,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完善教学资源和条件,规范教学运行和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和保障,撰写《自评报告》,准备支撑材料,为学校《自评报告》撰写提供材料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参照《燕山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二、为学校《自评报告》撰写提供支撑材料

1.教学成效达成度。重点阐述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包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方法、评价重点以及评价结论。每个专业提供200-500字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材料。

2.教学成效有效度。重点阐述近五年专业领域的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及其有关的宣传报道情况。每个专业提供2019届—2023届每届1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典型案例“***专业***届***同学典型案例”400字以内,其中“学生成果说明”200字以内,“培养经验总结”200字以内。正文标题部分应设副标题,如创业扶贫的先锋或全国***大赛金奖获得者,由各专业根据推荐学生情况提炼。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专业***届***同学典型案例”请于7月20日以附件1的形式提交教务处。

三、学院《自评报告》撰写

各学院按照各自制定的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分工,启动学院《自评报告》撰写工作,模板参照附件2。《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4万字以内(不含附录),总字数可在各部分中自行调节,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自评报告》(初稿)中的时点数据与2022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中的数据一致,时段数据用2017年以来的数据。

《自评报告》要重点阐述学院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撰写《自评报告》时,不得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撰写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自评报告》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存在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撰写《自评报告》的同时,要梳理《自评问题清单》、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和支撑材料目录。

各学院《自评报告》(第一版)应于9月10日提交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教务处)。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QQ 389612351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附件1:学院教学成效指标材料

附件2:燕山大学学院自评报告模板



燕山大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